2018年10月16日 上稿編輯: 黃鈺婷 作者:陳玠廷(農業科技研究院農業政策研究中心 副研究員)從農業政策施行的角度而言,行政院農委會於去(2017)年8月所規劃的「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旨針對我國稻作、雜糧耕作現況所致之發展困境,提出提升稻米品質、調降稻作面積以輔導潛力作物,及獎勵與扶植我國有機農業發展等目的。期盼透過計畫執行達到(1)調整農作產業結構,確保農地合理使用;(2)提高國產糧食自給,確保糧食供應無虞,及(3)促進友善環境耕作,確保農業永續經營之遠景目標。對地綠色環境給付政策執行至今,已針對全國31.8萬公頃之基期年,採取農地農用之農地予以補償,未來擬再增加30萬公頃之農地。從作物別來看,該政策除了辦理「稻作直接給付與保價收購雙軌並行制度」外,為促進整體農業結構的調整,補助的標的還包括了:契作進口替代作物(如:非基改大豆、硬質玉米、小麥等)、契作外銷主力作物(如毛豆),及原耕作區特產之重點發展作物。進一步,透過「堆疊式給付及獎勵」,以漸進的方式提供農友耕作轉型的誘因。以「對地綠色給付」作為政策推行的基石,鼓勵、輔導農友依規範進行農耕與田間管理作業;再透過鼓勵種植具進口替代或外銷潛力之作物,提升產業競爭力。為兼顧生產與環境保護的理念,除了前述兩類補助,生產者若採取節能、低耗水之合理耕作制度,乃至依據我國有機/友善環境耕作之標準進行轉作,皆可在既有的補助下獲得額外的獎勵誘因。 對地綠色環境給付精神在WTO協定中,關於補貼措施可以依據對市場影響的程度分為:琥珀色(Amber box policies)、藍色(Blue box policies)與綠色(Green box policies)三種類別。其中,「綠色措施」所指涉的是不會直接影響到交易價格與產量的補貼措施,是在WTO規範中被允許、豁免削減的政策工具。農委會所提出的新政中,旨在於針對品質提升、引導連續休耕農地轉作,並強調生產環境之維護為訴求,合乎WTO所規範的綠色補貼措施。關於對地綠色環境給付的討論,我們也可以從「公共性」作為思考的角度。農業除了生產糧食的功能外,還發揮著有益於環境保護、維繫農村文化、庇護生物棲地、調節微氣候等正面外部性。因此,晚近各主要國家開始從農業的多功能性(Multi-functionality),展開農業生產「非貿易」面向的談判攻防。對農家經濟收入來說,透過農產品販售所得的銷售收益,是主要的所得來源。在考量合宜的農業生產形式,可以帶來生態、社會文化等正面價值的公共需求,透過補貼的方式提供生產者非農產販售的收益,在增進其所得的基礎下,提供鼓勵及引導生產者朝向更為永續生產行為的誘因。 因應水源不足 「黃金廊道計畫」推旱作水資源不足,且長年在產業用水競爭的狀況下大量抽取地下水,使得雲林縣與彰化縣為全台地層下陷最嚴重之區域。2007年高鐵通車、2015年苗栗、彰化、雲林等站開通營運,讓原本就下陷嚴重的雲林高鐵車站周邊、跨158縣道及跨78 線路堤三路段,變得更加嚴峻。從問題解決的角度出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偕同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自2014年起推動了「黃金廊道[註1]有機農業輔導推廣計畫」。針對特定農業區及一般農業區等農地,以保價契作的方式鼓勵及輔導農友以友善環境的耕作方式,轉作低耗水、高經濟價值的毛豆與馬鈴薯,推廣農業水土資源和諧利用,發揮農業耕作的正面外部性價值。依據慈心基金會的估算,以2015年為例,契作農民轉作前後在經濟收益上有明顯的成長:除了經濟收益的提升外,就節水的目的而言,轉作毛豆後的用水量,約僅水稻種植的1/8。除了經濟收益的提升外,就節水的目的而言,轉作毛豆後的用水量,約僅水稻種植的1/8,這對於位處地層下陷潛勢地區的農業產地來說,無疑是能夠兼顧環境與經濟永續的有效做法。 朝向更具韌性的農業生產環境對台灣近期農業發展所面對的處境而言,極端氣候所致的大旱大澇已逐漸成為常態,農業如何在友善環境的前提下也能具備產業的競爭力,是政策規劃應列入考量的重點。從綠色環境給付的概念出發,提出對生產者具有誘因的工具,並逐步引導他們朝向更具備「韌性」的生產行為,是刻不容緩的課題,也是我國農業結構調整的使命所在。[註1] 黃金廊道係指彰化(竹塘、埤頭、溪州)及雲林(西螺、二崙、虎尾、土庫、元長、北港)高鐵沿線以軌道為中心左右各1.5 公里為範圍。※ 本文與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林務局  合作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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